2024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的公告发布,开始广泛征集意见。
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推动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本办法。 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节能降碳工作实际,对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根据本地节能工作实际,对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1、国家级审查: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的(现未定,具体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细化制定公布); 2、省级审批审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能耗当量值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市级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大于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 4、无需审查可不编制节能报告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小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小于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公布并适时更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跨省的项目,由主体工程所在省节能审查机关牵头与其他涉及省研究后决定最终审批机关; 6、打捆跨省的项目,由各子项对照各子项能耗在各省(区)、市审批。 ...对已经实施区域节能审查范围内的项目,除应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审查的,节能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需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节能报告。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分析评价依据;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 (四)节能降碳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有关数据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国际、国内行业水平的全面比较; (六)项目碳排放情况,包括碳排放总量、单位增加值(产值)碳排放、碳排放结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调入电力热力等);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应与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国内外同类企业进行比较; (七)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应出具书面承诺,对节能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以拆分或合并项目等不正当手段逃避节能审查。 ...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节能验收主体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节能验收报告应在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